人民银行对OES币的看法:非法属性不容置疑

 

谈及人民银行对OES币的看法,核心立场清晰且坚定:OES币作为虚拟货币的一种,其相关活动已被明确界定为非法金融活动,央行始终保持零容忍的监管态度,这一立场在系列政策文件与监管行动中均有明确体现。

从货币本质出发,人民银行强调,法定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受国家法律保护,而OES币等虚拟货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更无法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2025年央行发布的金融风险提示中再次明确,无论是OES币还是其他虚拟货币,其相关交易炒作活动,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,滋生赌博、非法集资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,必须依法严厉打击。

针对OES币推广中可能存在的“合规背书”“价值保障”等虚假宣传,人民银行多次提醒公众,央行从未认可任何虚拟货币的合法性,也未为包括OES币在内的虚拟货币提供过任何形式的信用支撑。那些宣称“央行监管范围内”“与金融机构合作”的话术,均是诈骗分子编造的谎言,目的是诱骗投资者入局。

在监管实践中,人民银行始终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列为重点整治对象。2025年以来,央行联合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查处了多起涉及OES币的非法交易平台,有力震慑了相关违法犯罪行为。央行明确警示,参与OES币交易,不仅面临财产损失风险,还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人民银行对OES币的看法,本质上是对金融安全与公众权益的守护。面对OES币这类虚拟货币,公众需牢记央行警示,认清其非法属性与投机本质,自觉远离相关交易活动,通过合法合规的金融渠道打理资产,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。